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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ko Site Admin
Joined: 23 Nov 2005 Posts: 248 Location: San Francisco,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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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Sat Feb 10, 2007 1:50 pm Post subject: [轉貼] 如此台灣 - 法律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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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竊未掛失 法院判持卡人敗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210/52/ae2e.html
在中壢的女子陳君涵,前年家中遭竊,當下並未辦理信用卡掛失。隔天台北富邦銀行告知,信用卡遭人盜刷一萬九千元,陳女因而緊急掛失。但銀行卻將這筆帳算在陳女頭上,要求陳女支付這筆費用。陳女認為此信用卡從未簽名開卡使用,因此不願付帳,並一狀告上法院。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認定陳女遭盜刷後已掛失,不需賠償。但二審法院卻認定陳女未即時簽名開卡,遭竊後也沒有立刻掛失,違反與銀行所訂定的信用卡定型化契約,因此判決陳女需賠償一萬九千元的盜刷費用。
對於遭法院認定違約需負賠償責任,陳君涵並不能接受。她提到,前年十二月十八日家中遭竊,包含未開卡簽名的富邦銀行信用卡,也被偷走。第二天她兩度電詢銀行,有關停卡的相關事宜,並告知銀行停卡;所以對於盜刷,無須負責。
陳女認為卡片從未簽名開卡,因此雖然停卡,但並未做後續的掛失動作。但隔天銀行卻來電告知,失竊的信用卡遭人盜刷一萬九千元,要她負責。陳女此時才緊急掛失。
陳女因此提出訴訟,一審法官判決不需賠償,銀行提出上訴。不過二審出現逆轉判決,法官認為陳女收卡後,並未即時簽名開卡,已經先違反信用卡定型化契約中的條文「收卡後要立即開卡簽名,降低失卡風險」,未善盡管理之責。
而後又是被銀行通知盜刷後,才緊急掛失信用卡,足見陳女有明顯過失;因此撤銷一審判決,做出改判,要求陳女支付一萬九千元的盜刷款項。本案還可以再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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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ko Site Admin
Joined: 23 Nov 2005 Posts: 248 Location: San Francisco,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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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Sat Feb 10, 2007 1:52 pm Post subject: 女鄰居讚「修長」 男子黃腔回應被告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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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鄰居讚「修長」 男子黃腔回應被告慘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205/2/a7p9.html
吳姓女子和洪姓男子原是高雄市左營區同棟社區大樓鄰居,去年底兩人在住家一樓交誼廳聊天時,吳女稱讚洪男當天穿著看來很修長,洪姓男子開玩笑對吳女說:「妳沒用過怎麼知道我長不長。」吳女一氣告他性騷擾,他花了兩萬元擺桌道歉,又被公司處分,最後還被迫搬離「傷心地」。
已婚洪姓男子平時就愛說黃色笑話,同事、朋友都習以為常,去年底他和住在同棟大樓的廿多歲未婚吳姓女子,在一樓交誼廳閒聊,吳女稱讚他當天穿著得體,看起來更修長。他隨即開玩笑回說「妳沒用過,怎麼知道我長不長?」不料吳女大怒,指他性騷擾,一狀告到派出所。
警方認為洪姓男子舉動並未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但依性騷擾防治法以書面通知他服務的公司,洪姓男子因此被記過處分。
吳女不服警方處理方式,堅持要告洪姓男子性騷擾,並開條件除非洪男在餐廳擺五桌向她公開道歉才願和解。洪姓男子只好席開五桌宴請吳女的親友、鄰居,但請客時他未到現場。
吳女認為洪姓男子沒來,道歉根本沒誠意,轉向高雄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提起申訴,高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邀請學者、專家等組成的委員訪談雙方,並對兩人所住大樓管理員、洪姓男子的同事、朋友進行了解,雙方也都認為洪姓男子沒有惡意性騷擾,裁定性騷擾不成立。
但吳女堅持要再提申訴,最後由高雄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許坋妃等人私下與吳女協調,說洪姓男子既已擺桌道歉又被處分,還是算了,吳女才不再追究。但洪姓男子認為顏面盡失,且不想再和吳女做鄰居,舉家搬走,為了一句話付出不小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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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ko Site Admin
Joined: 23 Nov 2005 Posts: 248 Location: San Francisco,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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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Sat Feb 10, 2007 1:53 pm Post subject: 被冒貸忘提異議 男子判還錢 扣薪生活苦、女友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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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冒貸忘提異議 男子判還錢 扣薪生活苦、女友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210/17/ae33.html
年關將近,你我的身分證可是要小心保管,有一名陳姓男子因為身分證遺失被歹徒冒用,拿去開立支票欠了2000多萬元,大部分的款項,陳姓男子都向法院解釋清楚不須支付,但其中400多萬元忘了聲明異議,結果必須承擔這筆債務,每月被扣薪三分之一。
遺失身分證男子陳裕仁說,「畢竟這個事不是我做的,我只是掉了一張身分證而已。」
11年前掉了一張身分證,陳裕仁的人生從此厄運連連,因為有歹徒拿他的身分證開立支票欠下2000多萬元,事後嫌犯被逮,陳裕仁也向法院說明不關他的事,因此大部分的欠款,陳裕仁不必還,但其中一筆400萬元,他忘了聲請異議,所以這筆帳就算在他的頭上,每個月必須扣他的薪水三分之一,數字將近2萬元。
陳裕仁表示,「8年來這件事情把我整個家裡生活全部都打亂掉,我也不希望這件事情困擾我一輩子,但銀行又一直追著我要這筆錢,後面的事情我實在有點不曉得該怎麼去處理。」
每個月2萬元一扣,要養家的陳裕仁生活立即困頓,面對對他來說龐大的債務及複雜的官司,他不敢置產,也不敢交女朋友。
陳裕仁表示,「整個心情也是很亂,因為工作上面的壓力很大,家裡面的經濟壓力也滿大的,因為父母親幾乎都是靠我一個人在養,希望銀行不要再跟我要這筆錢,去找真正的元兇。」
只不過掉了一張身分證,卻牽扯出數百萬元的債務,甚至可能改變他的後半輩子,戴上安全帽的陳裕仁說,他將會仔細而小心的保護他未來的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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